摘要
职位数量: 10
招聘人数: 10
学历要求: 未知
即将报名
截止日期: 2025-12-31
工作地点: 长沙
公告详情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创建于1963年,是“七五”期间全国七所重点项目建设的中医院之一,2008年入选国家中医临床研究基地,2017年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项目建设单位,2022年入选“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项目储备库、国家特色服务出口基地(中医药)。2023年入选“国家中医临床教学培训示范中心”“国家中医药国际合作基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康复中心建设单位,2024年获评全国卫生健康系统先进集体、全国公立医院党建示范医院、湖南省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示范性医院、湖南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2021-2023年连续三年在国家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监测中获A+等级,稳居全国中医医院第一方阵。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中医药大学指导监督下,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医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医院纪委、监察办公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现役军人;
(二)在读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指2026年及以后毕业的毕业生);
(三)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四)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五)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六)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七)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八)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九)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十)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10个,招聘计划10人,均为专业技术岗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nan.gov.cn/)、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1)A类岗位
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2)B类岗位
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4日。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韶山中路95号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杏源大酒店13楼1318办公室。
(2)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扫描,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hnzyfygkzp@163.com,并与医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确认是否收到邮件。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在承诺栏手写签名;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公章);
(5)招聘岗位对专业研究方向有要求的,毕业证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无需提供专业证明材料,暂未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及所学专业为上一级学科的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材料(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
4.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5年5月31日为截止日期。
岗位要求有博士后工作经历的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出站。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对应的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皆可报名相应专业的岗位。
应聘临床医师岗位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对应岗位要求专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者除外。
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三)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具体安排和通过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发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均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综合评议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科研业绩、业务能力、学术水平、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2)B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直接考核采取面试、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折算综合成绩,其中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总分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综合分析及解决问题能力等。总分100分。
试讲: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的比例确定入围试讲人员。试讲采取授课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应变能力、课堂控制力等基本素质。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面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取5人原则,若遇并列取满并列人员;未达到入围比例的,则全部入围)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现场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所有岗位均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各环节考试结果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B类岗位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应聘医学类岗位须加测青霉素过敏试验,如对青霉素过敏,则取消应聘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医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湖南中医药大学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中医药大学网站、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5600719(医院组织与人力资源部)
举报电话:0731-85600365(医院纪委、监察办公室)
附件:
1.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数及要求一览表.xlsx
湖南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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